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根据《四川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5年,全省拟建设不超过8个基地项目和不超过20个工作室项目。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地、各部门可推荐基地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分别不超过2个、3个。
省级基地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原则上推荐市级基地和市级工作室,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地条件(见附件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技能领军人才)”“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等称号,优先纳入省级工作室建设范围。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通过属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材料复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合格的进入项目评审。
(三)项目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会同相关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四)项目确定。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务会研究确定,并联合财政厅等有关省级部门发文公布。
四、经费支持
对确定为基地项目和工作室项目的,分别按照300万元/个和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省级基地:申请报告(申报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含对照申报条件量化指标的逐一说明和佐证材料);《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3,一式2份)。
(二)省级工作室:申请报告(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统一为“四川省+领办、创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及工作室主要成员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目标计划和佐证材料);《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2份)。
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见附件5、6)。
各地各部门请于8月31日18: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PDF以及Word和Excel版本)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邮箱,一经报送不得更改,逾期发送的视为未申报。纸质版(2份)邮寄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表格盖章位置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涉密领域项目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报送,申报工作的计算机操作、数据存储等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应对涉密(敏)人员材料进行脱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
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本次申报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请登录“四川省高技能人才管理子系统”***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董千海(职业能力建设处)
电 话:028-86110567
电子邮箱:scrszjc@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财政厅
联系人:张晓亮(社会保障处)
电 话:028-86725807
电子邮箱:772733593@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附件:
1.项目申报条件
2.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5.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
6.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