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高新区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以及在成都市级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高新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及以前无欠费。 (二)关于裁员率的申报条件: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除上述按国家政策放宽裁员率标准外的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2019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31%(其中,因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不计入裁员范围)。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三)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四)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包括已由“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的违法失信企业。 三、申报资料 (一)普通企业申报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资料明细表》(附件5); (4)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从业人员超过行业划型标准的企业、农林牧渔企业、建筑企业、房地开发经营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5)建议企业将“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的违法失信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以供查验。 (二)属于去产能的企业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 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2. 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见附件2);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含电子版,见附件4)。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或《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注册登记的单位(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返还标准 参保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五、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逾期不能受理。 六、申报和受理 (一)受理点申报 普通企业按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镇受理点提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 去产能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需到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就业服务管理处受理点提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具体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网上申报 按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7)办理。(建议企业多采用网上申报模式进行申请,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纸质材料寄至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镇受理点。) 七、填表注意事项 (一)企业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完全一致。 (二)企业性质、企业所属行业、企业规模、裁员率计算方法参照附件 1 后填表说明填写,选择最接近选项。 (三)工商登记注册地格式为“××省××市××区(县)”。 (四)营业执照号码一栏数字务必保证准确,三证合一的执照请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五)联系人电话留座机号和手机号各一个,请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错误等情况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六)上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上年度 1 月职工数+上年度2-12 月新增职工数(企业自行填写,若误差较小且无原则性错误不影响申报)。 (七)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为企业和员工所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若误差较小不影响申报。 (八)本年度稳岗补贴计划用途及比例,补贴适用范围仅限表上设置用途,可100%用于某项,未分配用途的项目请填写“0%”,具体分配比例企业自行安排。 (九)真实性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必须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或盖法人代表方章、有编码。单位盖章必须盖企业鲜章。 (十)申请表右上角“申请时间”和单位(盖章)一栏的“时间”,请企业经办人员务必填写,同时两处时间保持一致。 (十一)经办机构审核信息为经办机构填写,企业经办人员请勿填写。 (十二)附件 5 企业经办人只需填写申报单位名称及单位社保编码,其余部分由经办机构填写。申报单位名称处需加盖企业鲜章。 附件:1. 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 2.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 4.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 5. 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资料明细表 6. 成都高新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表 7.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申请流程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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