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高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和全市新经济发展大会的要求,市教育局立足全市高等教育现状,制定了《关于支持市属高校开展新经济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支持市属高校开展新经济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和全市新经济发展大会的要求,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构建新时代具有成都特色的新经济产业体系,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最适宜新经济成长的城市打造新的动力引擎,现结合新经济“六大形态”“七大应用场景”发展和市属高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市新经济发展大会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支持市属高校培养新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技能人才,新设新经济领域相关专业,培养新经济领域专业性人才。鼓励新经济龙头企业与市属高校联合办学,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开展新经济产业急需的人才培养,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深化完善市属高校与新经济企业在产教合作、校企合作方面的有机融合,到2022年,基本形成新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和培训体系;基本形成有利于新经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基本保障新经济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
——基本形成支撑新经济产业发展的专业形态。5所市属高校围绕新经济发展“六大形态”“七大应用场景”新设10个左右的相关专业。
——基本形成支撑新经济产业发展的实验科研教学平台。5所市属高校围绕新经济发展“六大形态”“七大应用场景”新设10个左右国家、省、市级科研平台。
——基本形成支撑新经济产业发展的人才保障体系。市属高校围绕新经济发展“六大形态”“七大应用场景”培养硕士、学士、专科层次的新经济技能人才1万人。
二、工作措施
(一)支持市属高校建设新经济产业相关专业。支持市属高校根据成都新经济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建设一批与新经济产业相关的专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
(二)支持市属高校建设新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实训)室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支持市属高校依托与新经济产业相关学科(专业)的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实训)室产生一批国内领先,与新经济产业相关的原创性重大科研成果。按技术合作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并在本地转化的,给予最高技术输出方3%、吸纳方3%和中介方2%,共计8%的普惠补贴。鼓励科研成果向产业功能区转移转化。对科技部、财政部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元配套支持。
(三)鼓励市属高校与新经济企业开展新经济技能人才联合培养。按照成都新经济领域的实际需求,围绕新经济发展“六大形态”“七大应用场景”,鼓励市属高校与新经济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四)鼓励市属高校大学生在新经济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围绕新经济发展“六大形态”“七大应用场景”,对毕业5年内在蓉创业的市属高校大学生,给予最高50万元、最长3年贷款期限和全额贴息支持。
(五)加强“互联网+”领域企业家、实操人员培训,培养“接地气”的实用型技能人才。在开展全民技术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中,支持市属高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在新经济领域有就业创业愿望的企业家、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并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六)强化校企共育,建立校企人才流通机制,着力打造新经济师资队伍。建立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新经济人才库,按照“高校管、企业用、政府补”模式,搭建校政企人才合作平台,鼓励新经济企业在市属高校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博士以上人才“进企直通车”,经认定后给予企业30万元/人的补贴。选派一批优秀市属高校干部到新经济领域知名企业嵌入式学习,对聘任到市属高校特聘岗位的新经济企业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制,强化师资配备。建立新经济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新经济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提供“一对一”人才专员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属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分形态、分场景研究制定推动和支持培养新经济技能人才的政策措施。
(二)建立对接机制。市属高校要与涉及新经济“六大形态”“七大应用场景”的相关市级部门加强联系,结合新经济产业发展市场需要和市属高校智力优势,采取实地考察、走访调研等形式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大力开展校地合作。
(三)加强政策保障。市属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支持校企合作,努力助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