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规〔2024〕2号)、《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规〔2024〕6号)要求,按照“改造一批、验收一批、奖补一批”的原则,现将组织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申报采取常态化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企业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直到试点期结束。
二、申报对象
(一)经市经信局审定纳入全市试点企业名单的企业。
(二)实施数字化改造并已通过评测验收的试点企业,评测验收工作相关要求参照《关于开展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改造项目评测验收工作的通知》(〔2025〕W-168号)。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补助项目
(一)数字化咨询诊断投入补助1.补助内容。支持对试点企业自主选择遴选出的数字化服务商所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的支出费用进行补贴。2.补助标准。对参与诊断并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诊断费用全额事后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二)数字化转型改造投入补助 1.补助内容。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投入进行补助,支持试点企业在试点期内开展数字化改造,数字化改造投入包括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中购买相关软件、云服务及传感器、网关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以及相应的数字化服务支出等。2.补助标准。对实施数字化转型改造达到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 五、企业申报资料(请按照顺序装订)
1.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2.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3.数字化诊断协议或合同(如有);4.数字化诊断报告(如有);5.数字化改造项目协议或合同;6.项目已完成的投资清单(附件3)和凭证(发票、转账凭证等,按投资清单顺序排列);7.企业营业执照;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9.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10.信用报告(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数转平台要求上传提交申报资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申报企业于7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温江区海科大厦30307。
七、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87710082-6602温江区经信局企业科82722657
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2.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3.项目已完成的投资清单4.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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