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算力使用成本,按照《四川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若干政策》(川科发〔2025〕1号)和《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5〕6号)相关要求,现就算力服务购买兑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流程
算力服务纳入省创新券支持范围,按照算力使用方(用户)申领、算力提供方兑付的方式进行。主要流程为:算力使用方(用户)申领→算力使用方(用户)购买算力→算力提供方完成服务→算力提供方在线申请兑付→审核公示→拨付兑付资金。
二、适用对象
(一)算力使用方(用户)是指在四川省内注册的人工智能科技型企业,包括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四川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的算力服务应与其主营业务相关;
2.与算力提供方无任何隶属、股权关联等关系。
(二)算力提供方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算力服务机构,且进入科技厅服务机构名录库。
三、兑付标准
算力使用方(用户)购买服务机构(机构算力规模不低于100PFLOPS或业界其它常用精度算力标称值换算后的同等算力水平)提供的高性能算力服务,兑付额度最高为服务费用的20%、每家单位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
四、咨询电话
成 果 处:何 一 028-86712007
人工智能处:李大亨 028-86717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