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发经局,凯州新城经发部,天府旌城经科部,相关基地:
为加快推进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根据《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德经信〔2019〕100号)有关规定,以及《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德经信〔2020〕127号)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专家现场评审及核查、公示、党组研究讨论等程序,同意授予什邡市森众科技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什邡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四川建院大学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建院大学科技园)为“德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示范基地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创新服务和运营模式,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要集聚社会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要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基地须每年将工作总结报当地经信部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按照属地化原则,相关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市级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孵化能力以及服务满意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示范基地经验,同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做好示范基地的培育工作。请于每年12月底前将市级示范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市经信局。
三、我局将对已认定的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资格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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