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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成都高新区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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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23
  • 来源:管委会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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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7〕21号),激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按照《〈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7〕3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8年成都高新区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获得2017年度国家、省(部)、市级科技进步特、一、二、三等奖。

2.申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获得省(部)、市级科技进步奖的须为第一承担单位;

2.企业应获得2017年度国家、省(部)、市级科技进步奖,2018年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限制申报情况

申报单位不得在高新区不同业务部门重复申报同一类项目资金,如发现有重复申报同一类项目资金的,将取消申报单位申报政策资金资格。

四、支持标准

获得国家级特等奖100万元、一等奖80万元、二等奖50万元,省部级特等奖40万元、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5万元,市级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

五、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成都高新区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申请表;

2.证照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需验原件;

3.2018年1-3月缴纳国、地税证明,需加盖税务部门鲜章;

4.获得国家、省(部)、市级科技进步奖相关文件及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

5.创新信用券(成都高新区科技新经济局服务窗口盖章有效)复印件,收取原件;

6.材料真实性声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企业获得奖励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六、创新信用券申请流程

1.请申报单位登录高新技术服务超市网站(http://www.hitech4you.com/),注册会员;

2.在网站首页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再选择拟申请子项目,点击创新信用券申请,按操作提示进行填写,过程中需要企业完成信用评级;

3.点击提交,生成创新信用券,进入个人中心下载打印创新信用券;

4.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盖章。

七、提交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为申报书首页,一式五份,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楼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协同创新处,并将申请表电子文档(统一采用“申报单位名称+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申报”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19244021@qq.com。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附件1 2018年度成都高新区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附件2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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