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W-68号)要求,为扎实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提升我市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和项目评审的专业化水平,现公开征集一批节能降碳领域专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成都市域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节能降碳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征集时间
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26日
三、专家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诚信履职。本人和推荐单位的信用良好,自觉遵守专家库管理规则。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节能降碳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承担过与节能降碳相关的设计、诊断、研究、改造、标准(规范、指南)制定或咨询等相关工作,在节能改造、淘汰落后、绿色制造等项目的评审、管理、专项检查及验收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三)具有节能降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胜任项目咨询、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申报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实事求是填写《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所在单位意见处需加盖公章)和《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专家入库承诺书》(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若有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自身能力的资料可将复印件一并提供),于6月26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成都市武侯区蜀锦路68号C栋210),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cdsjxjhzc@chengdu.gov.cn)。
(二)线下初审。市经信局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W-68号)相关要求及本次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线上填报。初审通过后的专家需登录成都市工业经济调度平台(*** style="font-size: 12pt;"> (四)备案入库。通过线上审核的专家,由市经信局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统一备案入库。
附件:
1.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项目评审专家信息表
2.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专家入库承诺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9日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1881602)
附件:关于公开征集节能降碳领域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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