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利权人:
根据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市监〔2024〕43号)规定,我局决定启动专利转化资助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市监〔2024〕43号)文件规定,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已完成或已启动未完成的专利转化项目,未完成的项目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且提交完整资料的时间不得超过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截止时间(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二、受理时间
专利转化运用资助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申请人应当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自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资助。
三、受理地点
铜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迎宾支路30号105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5585128。
四、申报材料
1.《重庆市铜梁区专利转化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和盖有本单位公章的银行账户信息表;委托他人办理资助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专利转让资助的,需提交转让合同、转让专利证书、转让登记备案材料等资料;
5.申请专利许可资助的,需提交许可合同、许可专利证书、许可登记备案材料等资料;
6.申请开放专利许可资助的,需提交许可合同、许可专利证书、许可登记备案材料等资料;
7.申请专利产品备案资助的,需提交产品所获得的专利证书、备案专利产品信息、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证明等材料;
8.申请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资助的,需提交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押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证明或还款明细等资料;
9.申请金融机构专利质押融资资助的,需提交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押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证明或还款明细等资料;
10.申请专利转让许可促进资助的,需提交开展相关促进工作的佐证材料。
11.申请专利质押融资促进资助的,需提交开展相关促进工作的佐证材料。
12.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提供盖有鲜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查验。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并接受区市场监管局的跟踪监督管理。
2024年10月31日前已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申报之日还未完结的只需提交相关过程资料,且提交完整资料的时间不得超过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截止时间(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附件:
1.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2.重庆市铜梁区专利转化资助申请表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