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成都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时间
全年分两批次开展申报。第一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截止,各区(市)县纸质文件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25日。
第二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从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截止,各区(市)县纸质文件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11月10日。
三、申报条件
(一)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
(二)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申报期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依据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判定结果为准)。
四、申报方法及流程
(一)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方式,线上线下数据保持一致。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style="font-size: 12pt;"> (二)区(市)县初审和推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核实,在培育平台提出审核意见,提出拟推荐认定的企业名单,并在上报截止日期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的纸质版1份和企业申报佐证资料电子版(光盘或U盘储存,要求详见附件6)等文件一式一份报送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按相关流程审核并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认定。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主管部门。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培育平台申报,检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审核和推荐。
(二)申报企业。发现企业申报数据造假,将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地方部门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其中,每户企业的《现场核实情况确认表》建档留存,以备省厅检查。
(三)其他重要说明。
1.经本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
2.申报企业须提供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style="font-size: 12pt;"> 3.母公司若以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发明专利申请或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通过,则在母公司资质有效期内,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母公司、子公司可分别以自身单体财务报表、发明专利独立申报;同一母公司控股的兄弟公司可分别以自身独立财务数据、发明专利独立申报。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61885840
附件: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4.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场核查情况确认表
(参考)
5.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模板
6.申报企业上传平台的佐证材料整理目录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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