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海外离岸基地: 为促进创新资源自由流动,柔性引进人才,最广泛地吸引和集聚离岸创新创业主体,鼓励在海外设立“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根据《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成高委发〔2019〕17号)《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成高人才办〔2018〕4号),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决定开展成都高新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站补贴申报认定工作并启动引才伯乐奖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站补贴支持标准和申报条件 (一)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离岸基地授予“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经考核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二)申报条件 1.“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应在海外拥有独立的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 2.用于开展“海外预孵化”的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当年度通过离岸基地引入到成都高新区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不低于3个。 (三)申报材料 1.《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申请表》(附件1); 2.申报企业相关材料:A.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B.企业在海外的办公场地租赁协议或购房证明材料;C.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3.本年度引进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证明材料、《拟落地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备案表》(附件2)。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7:00前。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1号楼C区3楼人才处李堃;电子材料发至517092379@qq.com。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需合并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A4打印纸,一式三份、加盖公司鲜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2.附件材料要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原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3.未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收补交或更改资料。 二、启动引才伯乐奖评审工作 (一)引才伯乐奖支持标准 对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离岸基地引进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从第4家起算,按照3万元/家标准给予年度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离岸基地引进的高层次“四派人才”在3年内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入选GQ的,每名给予20万元推荐奖励。 (二)引才伯乐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属于高新区认定的离岸基地(应已与成都高新区签订了《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工作站战略合作协议书》); 2.本年度引进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不少于4家。 (三)引才伯乐奖申报材料 1.《成都高新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附件3); 2.“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本年度引进的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四派人才”在3年内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入选GQ相关证明材料(非必要材料)。 (四)引才伯乐奖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或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相关信息发布平台通知为准。 附件:1.《成都高新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申请表》 2.《拟落地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备案表》 3.《成都高新区引才“伯乐奖”申请表》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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