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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总结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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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5-20
  • 来源:科技部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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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科火字〔2020〕85号)中有关精神,我中心决定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与试点(培育)总结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与试点(培育)(附件1)。 
    二、评价指标 
    为强化考核评价,全面落实以评促建,综合专家意见,对原《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了局部修订,形成了《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 
    三、总结报告 
    各试点与试点(培育)建设单位应提交集群建设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试点或培育以来建设进展情况(集群整体、产业链、创新能力、创新服务体系、产业协同组织、运行保障等); 
    2.试点或培育成效(对照试点或培育建设目标); 
    3.主要做法和经验; 
    4.不足及建议。 
    总结报告应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并于2020年6月底前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邮寄至联系地址,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

1.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与试点(培育)名单
​2.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指标体系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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