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能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多能互补能源供应,助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规〔2025〕4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成都市电力保障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相关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规〔2025〕6号)相关要求,现就成都市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成都市内建设集中供能项目的业主单位。
二、支持标准
对2025年1月以后投运、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5兆瓦的项目,分布式燃机按装机功率,水(冰)蓄能和浅层地热按制冷功率,给予150元/千瓦补贴支持,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设备总装机规模不低于5兆瓦(含5兆瓦)。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请书》(见附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项目立项、项目设计(含设计装机规模信息)、项目验收等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报属地能源主管部门初审。申报单位应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安全、环保、建设、消防等法律法规。
(二)请各区(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政策解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市级及各级其他同类补助政策规定的,不得重复申报。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于2026年5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C405办公室。
附件:
1.成都市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资金申报书
2.成都市2026年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资金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188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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