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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成都高新区研发机构补贴申报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研发机构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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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15
  • 来源:管委会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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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7〕21号),加快提升区内企业科技研发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按照《〈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高科新〔2017〕35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8年成都高新区研发机构补贴申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企业主导产业符合成都高新区新兴产业领域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包括电子信息(包括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基础、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生物(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及新经济等领域。

3.申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

二、申报对象

1.成功申报国家、省级各类研发机构且获得主管部门批复的企业,筹建研发机构的以竣工验收批复为准;

2.新引进研发机构的企业(研发机构所依托母体整体搬迁到成都高新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在成都高新区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且得到主管部门批复的企业);

3.所支持对象为2017年度内成功申报研发机构、新引进研发机构的企业,逾期不予受理。

三、补贴标准

对成功申报或新引进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补贴,成功申报或引进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贴;成功申报或新引进省级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给予60万元补贴。

四、申报材料

1.成都高新区研发机构资助补贴申请表;

2.研发机构所依托企业证照资料(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验原件);

3.2017年11月—2018年4月企业国税、地税缴税凭证;

4.成功申报、新引进研发机构设立证书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5.创新信用券(成都高新区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政务服务窗口盖章有效);

6.材料真实性声明;

7.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充分反映相关情况,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五、创新信用券申请流程

1.登录高新技术服务超市网站(http://www.hitech4you.com/),注册会员;

2.在网站首页点击项目申报,选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再选择拟申请子项目,点击创新信用券申请,按操作提示进行填写,过程中需要企业完成信用评级;

3.点击提交,生成创新信用券,进入个人中心下载打印创新信用券;

4.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3楼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盖章。

六、提交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楼科技与新经济发展局协同创新处,并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统一采用“申报单位名称+研发机构补贴申报”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83107122@qq.com。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1.研发机构补贴申报书.doc

2.真实性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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