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工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产业函〔2019〕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遗产所有权人做好申报工作,要严格审查遴选,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来。各地请于5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包括对本地区推荐的工业遗产进行排序等内容)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 联 系 人:郭智广 联系电话:0451—82667989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