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精神,按照《成都市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2018年工作要点》(成新经济领办〔2018〕1号)要求,为落实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计划,结合全市新经济企业发展实际,现开展2018年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 注册地在成都。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成都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2. 符合成都市新经济发展方向。企业属于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大领域之一。
(二)个性条件
企业分为种子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四个梯度,每个梯度有个性化的条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类型进行预申报(具体条件请见附件1)
二、企业预申报材料
1. 申报书封面(附件2)
2. 申报表(附件3)
3. 汇总表(附件4)
三、区(市)县上报材料
(一)汇总表(附件4);
(二)企业申报的纸质及电子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向所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提交预申报材料(含电子材料和加盖公章纸质材料)。
(二)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的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推荐企业的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市新经济委(含纸质及电子的企业预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材料请发送至xjjwcyc@163.com,市新经济委不单独接收企业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请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于2018年4月16日前将预申报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报市新经济委。
六、其他事项
(一)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申报工作包括预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阶段,进入预申报阶段的新经济企业经审核通过后,将优先进入正式申报阶段。
(二)最终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将获得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计划中对应的政策支持及配套服务;优先推荐各级财政专项政策支持。
附件:
1. 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标准(征求意见稿)
2. 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申报书
3. 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预申报表
4. 2018年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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