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参加比选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全市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要求,增强高新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试点工作的专业性和业务能力,成都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局)将以比选方式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2019年高新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技术咨询服务合作,比选相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比选项目 应急管理局2019年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成都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部署,切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六大行动”,积极落实《市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既要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还要做好动员部署、教育培训、监督指导等牵头工作,负责协调推进高新区重点行业领域风险和隐患差异化动态监管,并完成相关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高安全预测预警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城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经研究,决定通过服务外包,增强专业技术能力,补强教育培训、监督指导人员配置,深入推进高新区城市风险评估各项工作。 三、项目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各项任务 四、项目目标 全面推进高新区城市风险评估工作,广泛开展各项风险评估规定、标准、方法等整理和教育培训,形成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管控的浓厚氛围,基本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风险评估的自评、改进、监督、指导体系,按推进计划安排,实现企业、街道、部门的分级评估及管控机制,完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电子地图、安全风险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等目标任务。 五、项目主要任务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内容 1 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培训工作(开展培训不少于5次,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 1. 组织区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部署暨培训会; 2. 组织区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开展非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安全风险源和综合风险等级审核,本行业安全风险源清单的汇总,乡镇(街道)、产业园区上报的公共应急资源信息审核,重大风险源管控措施的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与非市属Ⅰ级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一对一”事故应急预案等城市风险评估专业知识培训会。 3. 组织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开展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填报的基础信息审核;所辖区域公共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管控,所辖区域公共安全风险数据信息及公共应急资源信息收集、填报;所辖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城市风险评估专业知识培训会。 4. 组织区内10个重点行业领域、4条城市生命线工程企事业单位召开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及专业知识培训会。 2 打造树立10个重点行业领域、4条城市生命线工程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示范标杆 完成时限 :2019年8月 在全市10个重点行业领域、4条城市生命线工程确定典型企事业单位(预计20家),组织专家技术人员专业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应急资源调查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打造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示范标杆型企业,召开现场工作会,总结分享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经验成果。指导、协助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预计100家)。 3 负责部门、街道(乡镇)、企业城市安全风险系统使用答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通过电话、QQ等各类方式解答部门、街道(乡镇)、企业城市安全风险系统使用中的疑问 4 指导和抽查审核区各部门、街道(乡镇)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质量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 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抽查核查每个行业领域原则上不少于2家。 5 区城市安全评估报告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指导并协助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安全风险指数判定,编制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报成都市政府安办备案,形成本行政区域城市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电子地图。指导区级各部门、街道和乡镇的区域性和行业安全风险相关评估工作。 六、项目要求 (一)组建专职项目团队。应配备专家、技术人员、分析评估人员等专业人员,能够适应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不少于10人);合理配备建筑、危险化学品、消防、电子、机械、道路交通、特种设备、能源等各行业领域专业人员,能够适应各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及管控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需求。 (二)具备风险评估和监督指导任务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设施设备保障。 (三)需要具备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宣传、培训的能力。 (四)能够保障各类现场任务准时、及时到达配合指导或按时限提供咨询意见。 (五)具备较好的档案管理水平。 (六)具备一定的活动组织、企业沟通等协调配合经验。 七、供应商资格 (一)在成都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成立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且安全生产相关服务业务运营3年以上。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从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析经验者优先。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五)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及转包;与其他参加比选供应商之间无股权、人事关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在35万元以内,超过此报价,比选无效。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九、比选书面材料 (一)比选书面材料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类似案例、项目方案、团队能力等。 (二)提供《应急管理局2019年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方案》及承诺函(附件2),提供资格要求中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人签字并将留存我局保存。 (三)供应商应在比选书面材料封面上注明参加比选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比选材料需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十、比选程序 (一)报名 1.2019年7月12日17:00前现场报名,并领取纸质《比选邀请书》。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应急管理局。 2. 2019年7月15日17:00前递交比选响应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比选评审 2019年7月16日由“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咨询服务”比选小组以评分法进行比选评审。 1.入选供应商代表与监督人共同查验比选书面材料密封是否完好无损,并拆封。 2.入选供应商按报名顺序逐个介绍本单位及项目竞选情况。比选评审小组查阅、询问比选响应材料情况。 3.比选评审小组了解、审核全部入选供应商情况后,各成员按照《党工委政法委、应急管理局非政府采购类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审表》(附件1)进行打分,统计结果。由比选评审小组组长确认结果。 (三)比选结果 比选结果挂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1.比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局办公会审核。 2.比选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的。由综合处联合安监处对比选异议情况进行处理。经核实、异议情况不属实的,比选结果有效;异议情况属实的,重新比选。 十一、比选规则 (一)比选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上限为5家。如递交响应文件不满3家,重新比选邀请。 (二)由比选评审小组按照《党工委政法委、应急管理局非政府采购类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审表》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供应商拟选定为中选供应商。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评分结果相同,由比选评审小组合议,以小组成员一致意见为最终结果。 (三)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局有权决定取消供应商本次响应报名资格、终止相关服务协议,并有权决定取消其以后我局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四)如提交书面资料供应商不足3家,重新比选邀请,并按本方案流程进行第二次比选。如二次比选邀请仍未满3家,报请局长书面同意,按照局《非政府采购类项目竞争性比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认供应商。 附件:1.党工委政法委、应急管理局非政府采购类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审表 2.承诺函 成都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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