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 采购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比选。
二、 项目评审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负责项目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制定项目评审具体实施方案;
(二)抽取、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三)负责现场审验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评审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专家门类和数量,对专家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五)负责项目评审有关信息的发布,负责建立与申报单位、评审专家等的工作联系制度。
(六)负责项目评审完毕后材料归档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服务时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为一年。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万元人民币,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成都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处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六、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为在成都市注册的商务、管理咨询服务型企、事业单位;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6月28日,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单位情况简介。
注:报名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19年7月2日下午3:00,在成都市商务局7楼827会议室(蜀锦路68号C栋)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比选材料密封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
联系电话:61883717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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