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人社办发〔2018〕193号、成人社发〔2014〕33号、成人社发〔2017〕21号、成人社办发〔2015〕217号、成人社发〔2017〕43号、成人社发〔2017〕34号等文件规定,2018年10-12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和岗位补贴(第三批次),2019年1-3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和岗位补贴(第一批次),成都高新区2019年第四批次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补贴,成都高新区2019年第二批次高校毕业生孵化创业项目补贴,2019年第三批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2019年第五批次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已审核完成,现将通过审核的单位及金额(见附件)予以公示。凡对补贴事宜有异议者,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公示明细表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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