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科技厅决定开展农村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财政经费100万元及以上且已执行1年以上的农村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依据 (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 (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 (三)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等。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采取项目单位自查、科技厅集中会议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单位自查。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2-1和附件2-2) (二)科技厅会议检查与现场抽查。 在项目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科技厅组织技术、财务专家召开集中检查会议。重点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审核相关自查材料,并就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分,出具专家检查意见。 根据会议检查情况,科技厅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四、进度安排 (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工作,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督促实施。6月2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将相关自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二)6月28日前,科技厅组织集中会议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会议检查结果,科技厅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中期检查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年度拨款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检查与指导,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自查报告(含全部附件)、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一式10份);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自查报告(含附件2-1、2-2)、ppt汇报(10分钟以内)。 对组织不力、不配合检查的项目单位,科技厅将依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7楼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708室。 附件:1.2019年度农村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中期检查清单 2.2019年度农村领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自查报告(格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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