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各项目推荐单位: 为加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等文件规定,科技厅高新处将对2019年4月30日前到期的高新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编号中包含GZ、GC、GZX)开展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材料准备 (一)项目承担单位逐一对照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中项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检查项目执行情况认真填报项目验收报告,完成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7〕40号)编制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100万元(含)以上项目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相关财务附件(要求见附件2)。 (三)立项经费100万(含)以上的项目原则上由省科技厅高新处组织验收,立项100万以下的项目原则上委托各市(州)科技部门组织验收(省级相关部门、成都市除外,详细清单见附件1)。 二、联系方式 (一)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技局及省级相关单位的项目,其他市(州)100万以上的项目。 1.装备制造领域。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所 杨晓霞 ;电话:028-86668596;地址:成都市大慈寺路32号东一楼106室。 2.新材料领域。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所 吕颖;电话:028-86668596;地址:成都市大慈寺路32号东一楼106室。 3. 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轻工化工、新能源等领域。 联系人:省科技信息所 朱军;电话:028-86661957;地址:成都市大慈寺路32号东一楼107室。 (二)300万以上项目及打包项目。 联系人:科技厅高新处 李远红;电话:028-86719641;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217室。 (三)其他问题。 联系人:科技厅高新处 王先进;电话:028-86730775。 (四)高新处验收QQ群:1007349052,请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加入(以立项编号申请加入)。 三、要求 (一)请各市(州)、扩权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对不能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要予以说明原因。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9年5月20日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验收申请,将验收材料1份提交省科技信息所或科技厅高新处审核,我厅将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验收材料分批次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因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长期失联的、多次督促不完成验收的、违规资金拒不退还的,各市(州)、扩权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推荐单位要进行情况说明,并将有关情况于2019年6月10日上报科技厅高新处,以便科技厅根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确保验收质量。各市(州)严格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对委托验收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1.未验收项目清单 2.验收项目相关材料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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