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19-04-10
  • 来源:科技厅
  • 类型:通知
  • A+
    A-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国家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须提交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同时,鼓励其它单位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二、报告内容

1.本单位上一年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

2.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及类型、来源情况。

3.本单位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情况。

4.本单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报酬和股权奖励纳税情况等。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等。

三、报告程序

1.各有关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clear: both; min-height: 1em; color: rgb(62, 62, 62); font-family: "宋体", -apple-system-font,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sans-serif; font-size: 17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2.各有关单位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纸版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中央在川研究开发机构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将年度报告报送省科技厅。

四、报送要求

1.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2.各单位报送的成果转化报告纸件,须经填报平台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承诺书上签字后,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315室(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罗华容 028—86623442)。

3.网络系统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24:00;纸质报告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罗华容  丁 菲:028—86623442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50512

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何修邦:028—86730010

填报咨询QQ群:157954617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9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国家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须提交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同时,鼓励其它单位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二、报告内容

1.本单位上一年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

2.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及类型、来源情况。

3.本单位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情况。

4.本单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报酬和股权奖励纳税情况等。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等。

三、报告程序

1.各有关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报告服务系统”(***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clear: both; min-height: 1em; color: rgb(62, 62, 62); font-family: "宋体", -apple-system-font,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sans-serif; font-size: 17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2.各有关单位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纸版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中央在川研究开发机构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将年度报告报送省科技厅。

四、报送要求

1.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2.各单位报送的成果转化报告纸件,须经填报平台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承诺书上签字后,报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315室(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罗华容 028—86623442)。

3.网络系统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24:00;纸质报告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罗华容  丁 菲:028—86623442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50512

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何修邦:028—86730010

填报咨询QQ群:157954617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9日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