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17-12-27
  • 来源:国家改革委
  • 类型:通知
  • A+
    A-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产学研机构:
2017年12月21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400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申请资格要求、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国科发资〔2017〕400号通知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18年1月3日8:00至2018年2月9日17: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填报,并于2018年2月11日前将预申报项目的申报书简表(见附件)报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四)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2018年2月2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二、活动的类别
“创业天府·菁蓉汇”主体活动(以下简称“主体活动”)是指以实现“知本”和“资本”的有效对接为主要目的,实现创业者、投资机构、创业导师、高校和政府五位一体的活动对接平台,旨在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通过创业团队(项目)路演、创投机构点评投资的形式,帮助创新创业企业获得融资,宣传创新创业政策。
“创业天府·菁蓉创享会”
“创业天府·菁蓉训练营”
“创业天府·菁蓉杯创新创业大赛”
三、活动的品牌授权
市科技局负责“创业天府·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业务指导和动态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授权审核等工作。
 “创业天府·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授权条件。
(一)申请使用“创业天府·菁蓉汇”品牌使用权的单位应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办单位需要提供准确的活动方案,并明确邀请嘉宾的回函参与情况、投资机构回函参与情况、创新创业载体回函参与情况、创业团队(项目)参与情况、路演项目信息等。
 “创业天府·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品牌管理。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活动时间、主题、内容、过程和预期效果等进行评估审核,选择创业创新主题鲜明,成都元素丰富,内容形式新颖,资本对接预期显著、有力宣传成都创业创新氛围和政策,能引起国内外重点媒体和创业者、投资者的重点关注与参与的活动授权使用“创业天府·菁蓉汇”品牌。第六条 市科技局负责“创业天府·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业务指导和动态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授权审核等工作。
“创业天府·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授权条件。
(一)申请使用“创业天府·菁蓉汇”品牌使用权的单位应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办单位需要提供准确的活动方案,并明确邀请嘉宾的回函参与情况、投资机构回函参与情况、创新创业载体回函参与情况、创业团队(项目)参与情况、路演项目信息等。
“创业天府·菁蓉汇”1+3系列活动的品牌管理。由第三方机构根据活动时间、主题、内容、过程和预期效果等进行评估审核,选择创业创新主题鲜明,成都元素丰富,内容形式新颖,资本对接预期显著、有力宣传成都创业创新氛围和政策,能引起国内外重点媒体和创业者、投资者的重点关注与参与的活动授权使用“创业天府·菁蓉汇”品牌。
四、活动的后补助
 根据活动质量和成效,拟对口碑良好和广泛影响力的“创业天府·菁蓉汇”活动给予后补助,资助标准如下:
(一)主体活动补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创享会补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训练营补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菁蓉杯大赛补助额,不超过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同一家单位每年获得“创业天府·菁蓉汇”活动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活动实际发生费用范围:(1)会议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2)专家费;(3)宣传费;(4)其他举办活动必须开支的费用。
后补助的基本程序:
(一)市科技局发布“创业天府·菁蓉汇”活动资助申报通知。
(二)申请后补助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单位信息,经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后获得资助申报资格。
(三)获得申报资格的单位按要求填写《成都市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申报书》并提交相应附件,提交所在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所在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盖章后上报。
(四)市科技局受理资助申报后,根据需要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下达立项文件并拨付资助经费。
咨询电话:18848271358
                  028-86203093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