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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部分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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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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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10-26
  • 来源: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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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开组通〔2025〕21号)文件精神,现将部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实际管辖范围内依法经营的工业企业及人才。
    二、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
    (一)鼓励获得《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人才入区创业,用人单位年应税货物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用人单位年应税货物销售额提档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1.支持标准
    企业年应税货物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年应税货物销售额提档升级的给予补差奖励。
    2.申报条件
    (1)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团队)、博士人才(团队)首次全职来区创办制造型企业;或经认定为由A、B、C类人才领衔的制造型企业;
    (2)企业于2025年5月24日(含当日)后入驻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经营场地);
    (3)A、B、C类人才(团队)、博士人才(团队)全职创业者每年在区工作不少于9个月(2025年不少于5个月);
    (4)企业年应税货物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或15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人才(团队)认定证明资料、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两年社保参保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税务权属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市场监管部门盖章的最新公司章程;
    (5)企业成立以来的每一年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办公用房支付凭证(记账凭证、银行回单、发票等);
    (7)诚信申报承诺书。
    4.联系电话:028-61432753;地址: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工业运行服务科。
    (二)支持用人单位自主评定创新骨干,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评定1名、2名、3名、4名、5名创新骨干人才的资格,并给予骨干人才每人1万元奖励。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满一年。
    1.支持标准
    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评定1名、2名、3名、4名、5名创新骨干人才的资格,并给予骨干人才每人1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含)以上;
    (2)企业自主评定人才需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截至2025年底稳定就业满一年。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税务权属资料;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成立研发机构或研发机构评级相关文件;
    (5)人才简历表,人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复印件、2025年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个税缴纳证明;
    (6)评定人才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定标准、评定过程资料、评定结果文件等);
    (7)诚信申报承诺书。
    4.联系电话:028-61432753;地址: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工业运行服务科。
    (三)支持用人单位自主评定数字化人才,对新取得国家级试点示范、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市级智能工厂、市级数字化车间认定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评定8名、5名、5名、3名数字化人才的资格,并给予数字化人才每人1万元奖励。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满一年。
    1.支持标准
    对新取得国家级试点示范、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市级智能工厂、市级数字化车间认定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评定8名、5名、5名、3名数字化人才的资格,并给予数字化人才每人1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入选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5G+工业互联网”相关试点示范、卓越级及以上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等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方向示范项目的企业;或入选2025年省级“5G+工业互联网”工厂名录、先进级智能工厂等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方向项目的企业;或入选2025年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
    (2)企业自主评定数字化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满一年。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税务权属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入选2025年国家级试点示范、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市级智能工厂、市级数字化车间等荣誉的佐证材料;
    (4)四川省智改数转评估诊断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企业自行在网站*** style="font-size: 12pt;">    (5)人才简历表、人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复印件、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12个月个税缴纳证明(单个人才资料“一人一档”与人才评定明细表对应);
    (6)用人单位自主评定人才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评定标准、评定过程资料、评定结果文件等);
    (7)诚信申报承诺书。
    4.联系电话:028-84879383;地址:成都公路口岸8楼815室信息化推进科。
    三、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16日。
    2.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2份,每份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和PDF扫描件(与纸质资料一致)交至区经信局对应科室(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325号成都公路口岸8楼)。
    四、其他说明
    1.通知所指用人单位为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依法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其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实际管辖范围内,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享受本实施细则政策条款的企业人才所在企业也须符合本款之规定,申请本实施细则政策条款的企业视为同意本款之规定。
    2.未按政策要求,采取欺骗、瞒报等手段进行骗补的申报主体,一经查实,将追回所给予的全部奖励或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符合本实施细则政策条款条件的企业,同时又满足成都经开区其他同类政策扶持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执行,同类扶持奖励不得重复申请。
    4.通知中“企业自主评定创新骨干”不与成经开组通〔2025〕21号文件中“企业自主评定数字化人才”的条款重复享受,企业自行选择并由企业统一申报。
    附件:1.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鼓励人才入区创业项目申报书
    2.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鼓励企业自主评定创新骨干项目申报书
    3.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鼓励企业自主评定数字化人才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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