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温商务规〔2025〕1号),我局对第四条条款制定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部分条款实施细则
一、促进现代物流供应链发展
(一)现代综合物流产业扩大规模激励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温商务规〔2025〕1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一)。
2.事项内容:鼓励现代综合物流产业扩大规模,对上年度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经营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且有效增长的综合物流企业进行发展能级评分,达到80分(含)以上、70分(含)—80分、60分(含)—70分的,按照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经营收入,每1000万元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激励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激励500万元。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
5.支持标准:
(1)能级评分在80分(含)以上的企业,按照申报年度1—11月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经营收入每1000万元最高10万元的标准给予激励支持;
(2)能级评分在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企业,按照申报年度1—11月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经营收入每1000万元最高8万元的标准给予激励支持;
(3)能级评分在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企业,按照申报年度1—11月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经营收入每1000万元最高6万元的标准给予激励支持;
(4)60分(不含)以下企业不予激励;
(5)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激励不超过500万元。
6.申报条件:
(1)结合经营能力、社会价值、示范试点等方面开展企业发展能级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上的企业(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2)按照不同营收区间,申报年度满足有效增长的企业。申报年度1—11月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经营收入达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同期增速不低于20%;达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同期增速不低于15%;达1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同期增速不低于10%;达2亿元(含)及以上,同期增速不低于5%。
7.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
(2)证明申报年度1—11月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经营收入及增速的相关佐证材料(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3)证明申报年度申报主体员工在温参保缴费的相关佐证材料(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4)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级物流企业有关证书,国家、省、市有关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有);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8.办理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
10.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11.联系方式:028-82762211
12.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2)本条款对于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企业的激励支持与《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温商务规〔2025〕1号)中第三条“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支持方向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激励”、支持方向四“生活性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激励”,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若申报年度内上述服务业支持政策第三条支持方向三或支持方向四补贴在前,且经测算本条款补贴资金更高,参照本条款激励标准申请激励补足。
(二)物流供应链上下游合作激励
1.政策依据:《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温商务规〔2025〕1号)第四条(支持方向二)。
2.事项内容:鼓励物流供应链上下游合作,对开展物流供应链上下游合作的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企业,且上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达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0.3万元、1万元、2.5万元、6万元、12万元的激励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激励12万元。
3.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4.支持对象: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财务制度健全的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企业。
5.支持标准:
(1)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达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给予0.3万元的激励支持;
(2)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达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给予1万元的激励支持;
(3)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达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给予2.5万元的激励支持;
(4)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达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给予6万元的激励支持;
(5)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达3000万元(含)及以上,给予12万元的激励支持。
6.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开展物流供应链上下游合作的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企业,且申报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达50万元(含)以上;
(2)申报主体开展物流供应链上下游合作的合作单位应当为财务制度健全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企业;
(3)申报主体与合作单位间无关联关系。
7.申报材料:
(1)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
(2)证明申报年度申报主体在温开展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结算总金额的相关佐证资料(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3)证明申报主体与合作单位无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
(4)证明合作单位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企业的相关佐证资料(具体以申报指南为准);
(5)企业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8.申报渠道:本政策事项申报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
9.主管部门: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
10.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11.联系方式:028-82762211
12.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须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2)年度物流运输合作业务的结算总金额应当为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间开展运输、仓储、配送等综合物流运输业务结算票据所反映的税前金额汇总。
二、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温江区商务局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现代商务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温商务规〔2025〕1号)有效期届满之日止,由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诚信申报承诺书
附件
诚信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该产业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的全部内容,清楚并理解该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真实、合法,申报资料准确、完整,不存在伪造、编造、抄袭等虚假情形。
三、我单位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社会等对本单位的监督,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后,实行专款专用。
四、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注:诚信申报承诺书为全区统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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