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技创〔2026〕2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4日8:00至2026年2月5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style="font-size: 12pt;"> (四)为更好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接,请按需选择推荐申报渠道。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五)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二、专项受理处室
(一)“工业软件”“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新兴软件与生态系统方向)”重点专项由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3207905。
(二)“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由装备产业一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66107。
(三)“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由汽车与轨道交通装备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65861。
(四)“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由技术创新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65751。
(五)“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由电子信息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46043。
(六)“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领域专用软硬件协同计算系统方向)”重点专项由智能化发展处、信息安全与网络发展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1711615,028-86269100。
(七)技术创新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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