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248X”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的工作要求,根据区经济信息委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加快构建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九龙坡经信委发〔2025〕6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加快构建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原则
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基本原则,按照“操作简单、安全高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促进税收增长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相结合,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力争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推动全区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九龙坡区直管区(不含高新区直管区6镇)范围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履行统计相关法律规定的报统义务。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和我区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4.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5.同一项目内容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期未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分类项目申报条件
具体条款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单个企业原则上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8:00止,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和盖章后扫描的电子版(现场拷贝,与纸质申报书保持一致)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316办公室。申报单位需根据申报书(附件2)要求,逐项编写申报材料,按要求编写申报书页码。
(二)镇街真实性审核。区经济信息委根据属地原则将收到的企业申报资料下发给各镇街,一是按照本《通知》要求审查申报资料完整性。二是根据区经济信息委真实性审查通知,对申报企业资格和申报内容开展真实性审查,形成真实性审查意见报送区经济信息委。三是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项目申报审核汇总表和真实性审核意见、盖章的会议纪要,于2026年1月9日12:00前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316办公室杨华芳处。
(三)三方审计。针对需要进行三方审计项目,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家评审。针对需要进行专家评审项目,区经济信息委对通过真实性审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五)部门复审。一是征求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招商投资局、九龙新城园区管委会意见,对同类补贴等内容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征求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对企业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区经济信息委汇总真实性审查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三方审计意见和行业部门意见,会同区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意见。
(六)项目公示。拟支持项目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公开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七)资金拨付。经审定无异议后,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并拨付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贯。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三服务”意识,积极宣传政策,接件受理部门在工作日内务必保证专人值守,电话畅通,做好条款解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严肃申报纪律。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核实、查重等工作。
五、附则
(一)本次申报所有项目均为事后补助项目,不进行验收、结题。
(二)对申报条款、范围界定模糊、或存在歧义的,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三)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提出初步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资金安排拨付由区财政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批安排拨付。
附件:1.2025年度加快构建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25年度加快构建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罗铸,68780194;杨华芳,6878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