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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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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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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11-24
  • 来源:宣传部
  • 类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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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教研发〔2025〕5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济信息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国资监管机构,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服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庆高研院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重庆高研院”)是教育部统筹布局建设、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政产学研用多方主体参与的新型合作平台。重庆高研院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依托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运行,促进高水平高校、优势学科与重点行业和头部企业强强联合,一体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重庆科技创新、产业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企业:在重庆市登记注册的企业;能够提出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遴选企业导师;能够做好师生进入企业学习科研期间的条件保障(食宿、办公场地等)。
    2.高校: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硕士、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国内高水平大学;能够承担育人主体责任,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鼓励市外高水平大学与在渝高校联合企业申报。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应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三大领域,具备培养一定数量高水平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承载能力;
    2.校企合同总经费不低于50万元(企业已与高校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并且拨付至高校的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元),合同中的高校主持人须与高校导师一致;
    3.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7年7月31日之后。
    (三)导师要求
    1.重庆高研院项目招收的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企业导师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能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活动;
    2.高校导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高校导师在同一年度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博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2名,硕士招生计划总额不超过3名。
    (四)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已获往年立项的重庆高研院项目;
    2.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黑名单或者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3.在往年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高校、企业和个人;
    4.无正当理由曾退出项目的高校、企业和个人;
    5.不能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的高校、企业和个人;
    6.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三、支持政策
    (一)招生计划单列
    重庆高研院项目单列研究生招生计划到高校导师,招生计划不受学校现有导师招生名额上限的约束,不影响导师原有硕博士招生计划。
    (二)市级项目支持
    支持重庆高研院项目申报市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和科技奖励。
    (三)成果转化奖励
    对于校企科研攻关项目,研发成功并产业化的产品在评选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等时,同等条件下予以加分,按规定享受支持政策;支持项目相关主体成为具体领域产业创新综合体的成员单位。
    (四)配套经费补贴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重庆高研院项目予以配套经费补贴,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五)职称评审激励
    鼓励学生留渝留企,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六)育才考核激励
    支持市属国企积极参与重庆高等研究院人才培养工作;支持市属国企将企业导师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制定相关激励约束措施,指导企业落实好政策要求。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相关企业和高校根据上述条件和要求联合申报项目。
    2.项目审核。重庆高研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推荐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价值性、创新性和人才培养的适用性等,必要时将整合需求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项目确定。重庆高研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报教育部审定。
    (三)报送要求
    1.企业、高校和高校导师登录教育部高等研究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    2.企业负责在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横向项目合同,待高校完成对接信息填报后,下载《2026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申报书》,将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回传至系统。提交的申报书、横向项目合同等申报材料须确保内容清晰完整。申报书须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高校导师负责在系统中填报项目对接信息,上传经费到款证明。高校负责对导师的招生资格、拟申报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经费到账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联系人及方式:
    重庆高等研究院发展中心
    舒 星 13667621401

    蒋松山  1531096666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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