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4〕148号),现开展2025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聚焦全省19条制造业标志性产业链,包括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电子信息、高端软件、新能源电池、新能源装备、汽车、轻工、食品与生物制造、建筑材料、深海空天、工业母机和智能制造装备、专用装备、现代医药、功能复合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现代冶金等产业链进行布局。由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或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牵头建设,鼓励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共建。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原则上中试基地建成两年以上,且有中试服务项目实现产业化的成功案例。
(二)具有对外服务的意愿。能充分发挥现有中试装置作用,面向全行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中试服务。
(三)拥有与对外服务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能够满足中试需求;具有中试研发能力强、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能够将理论、技术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研究方案、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四)具有必要的中试设备、场地条件。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等必需的固定场所,有开展中间试验必需的专用设备,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五)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中试相关环节的环境条件、工艺流程等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六)管理规范、运营高效。有明晰的对外服务承接程序及收费标准;有保护入驻中试基地小试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中试基地应实行财务收支独立核算。
(七)服务业绩显著。经第三方审计确认近两年中试服务收入到账额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书》,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所在市科技局。
2.各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进行初审核实,并进行推荐,加盖公章后,于11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同时将电子版材料(word和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省科技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和现场核查,提出拟认定中试基地名单。
4.省科技厅对拟认定中试基地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发文批复。
四、注意事项
1.申报认定的中试基地,统一以“山东省+技术方向+中试示范基地”命名。
2.申报单位需提供所在地应急、环保等部门认可的安评、环评报告,或符合国家和我省安全、环保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请各主管部门会同属地应急、环保等部门,做好择优推荐及现场考察配合工作。
3.若有提供虚假材料、数据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列入科研失信行为,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51165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邮箱:skjtcgc@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书
2.2025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1.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2.2025年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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