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局关于暂停执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修订)》第七条部分条款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局关于暂停执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修订)》第七条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25-11-11
  • 来源:
  • 类型:通知
  • A+
    A-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各相关企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建设统一大市场要求,经研究,暂停执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修订)》(成高管发〔2025〕2号)第七条以下部分政策措施:
    “以在蓉医疗机构作为临床试验组长单位的,相应阶段支持上限上浮10%,对委托本地合同研发机构(CRO)开展动物实验、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的,相应阶段支持上限上浮20%”。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局
    2025年11月11日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局关于暂停执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修订)》第七条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