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重装函〔2025〕49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装备〔2021〕1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按照属地原则,2025年度首台套(首版次)认定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
三、总体要求
(一)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认真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认定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做好首台套(首版次)认定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填写首台套(首版次)认定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及时推荐上报首台套(首版次)认定申报资料。
(二)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高端航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制的产品或与其他单位联合研制的产品,相关首台套(首版次)认定申报材料经各自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装备产业二处 赵旭中 028-86266107(86264841)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潘 峰 028-86263867
附件:2025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认定申报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