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25〕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大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
2025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2026—2028年)
为抢抓机器人技术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战略机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全省机器人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赋能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聚力推进战略性前沿技术攻坚,建立健全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机器人产业技术体系,深入拓展“机器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快构建“创造+智造”产业生态,着力塑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力争到2028年,在机器人核心零部件、软件系统、整机制造等关键领域,突破50项以上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取得10项以上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建设20家以上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新增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30人以上,打造机器人赋能百业的100个标杆应用场景,将山东建设成为全国机器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高端制造的集聚地和未来产业的先行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力实施机器人核心技术“筑基”行动。
1.加快基础理论创新。瞄准机器人基础理论研究与源头创新,加快机器人新型仿生机理、智能传感与认知理解、模型和数据混合驱动控制、集群智能协同等基础研究,脑机或肌电高通量接口与实时交互、高保真数字物理仿真引擎、大模型驱动的具身智能等应用基础研究,催生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成果,形成机器人基础理论研究的相对优势。(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强化前沿技术引领。面向机器人产业多学科、多领域交叉融合发展趋势,开展智能复制、类脑芯片、磁控流变记忆材料、脑机接口与双向调控、虚实迁移与持续学习、仿生设计、微型驱动与传感、新一代能源电池等前沿交叉技术研究,加快机器人与新一代人工智能、新材料、元宇宙、新能源等领域前沿技术融合,探索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模式,持续增强机器人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机器人产品高可靠、高性能、智能化等技术需求,攻克机器人“云—边—端”平台、人机交互与决策规划、多模态感知与融合、机器人自诊断、生成式大模型、功能安全,以及人形机器人多环境适应与全身协同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制约产业高端化发展的技术瓶颈,筑牢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聚力实施机器人重大产品“焕新”行动。
1.研发关键核心部件。突破伺服电机高精高效控制、感知决策算法、多维触觉力觉传感、高密度储能与管理等关键技术,自主研发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高可靠性精密减速机、滚柱丝杠、高性能伺服液压缸、精密微型一体化关节模组、智能控制器、仿生传感器、灵巧手和高能效动力总成等核心零部件,实现机器人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自主可控,打造机器人关键核心部件研发与生产高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2.开发自主基础软件。攻关全域状态感知与场景理解、实时任务规划与决策、多层级协同与交互、多模态具身智能等算法,开发机器人操作系统、建模与仿真、低代码或无代码编程、知识图谱与技能生成、典型工艺智能开发平台等软件,打造国产化机器人软件工具链。推动建设3—5个工具软件平台,扩展行业算法库与模型库,构建丰富多样、开放融合的软件生态系统。(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
3.推出先进整机产品。持续巩固新一代智能协作机器人、高速高精度重载工业机器人、重载移动机器人等工业机器人产品优势;针对性开发应急救援、智慧农业、地质勘探、深空深地深海作业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加快研制养老服务机器人、康复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微创手术机器人等服务机器人,推动机器人整机及相关产品迭代焕新、提“智”向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
4.加快发展人形机器人。发挥山东关键零部件资源优势,聚焦人形机器人专用驱动器、传感器和高精密专用关节模组,突破视、听、力、惯导等高精度传感关键技术,以及高实时、高可靠、高智能的专用操作系统,部署一批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项目,加快形成自主可控的具身智能核心软硬件产品。打造基础通用整机产品,构筑人形机器人通用整机平台,显著提升人形机器人产品的整体性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三)聚力实施机器人场景应用“拓展”行动。
1.工业生产深度应用。面向3C、汽车、家电、海工等工业生产重点领域,推动机器人在工业生产典型场景实现深度应用,培育建设一批高能级智能工厂。将具有先进技术、创新模式和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应用场景纳入“工赋百景”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推广范围,按规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民生领域重点推广。加大机器人在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探索接入特定行业垂域大模型及数据集,提升服务体验。发展推广养老服务机器人、医疗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鼓励机器人与文化教育、艺术娱乐等产业融合,在全省各级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旅游景区等场所融入机器人元素。(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特殊环境创新实践。面向深空深地深海等极端条件,危险场景作业和应急抢险救援等特殊环境,增强机器人立体视觉、远程实时预警、室内外自主导航定位、多维信息感知与态势分析、目标可靠定位与跟踪、水下识别与探测等功能,提升机器人本体防护与自主作业能力,全力打造核电、矿山、民爆、社会安全、应急救援、水下等特种应用场景和极限环境下的机器人解决方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领域智慧赋能。聚焦现代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等发展方向,加快研制推广采摘、巡检、精准饲喂等农业领域机器人,构建农田、果园、设施、养殖等智慧农业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农机与物联网、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构建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实现农业生产全流程的智能化监控与管理。(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力实施机器人产业发展“提质”行动。
1.提升企业发展能级。推动机器人、大数据、新材料和人工智能等企业跨领域合作,增强机器人企业软硬协同适配能力。面向机器人领域人才型、初创型企业,针对性举办场景应用、产销对接等活动,助力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用好设备购置补贴、技改专项贷和股权投资政策,发挥好“算力券”“创新券”作用,强化企业发展动能、提升企业发展能级。鼓励机器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2.打造科技企业矩阵。聚焦机器人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引进一批国内一流的骨干企业;梯次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硬科技的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做优做强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实力强的头部企业,精心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和全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引导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地区集聚,加快建设济南、青岛、淄博、济宁等机器人产业发展高地。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布局建设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机器人产业园区等,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组织推进
(一)加力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机器人领域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升级为国家级且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创新平台,按规定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优化布局一批机器人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检验检测、训练场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企业争创国家机器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园;支持未来产业加速园建设,按规定给予最高600万元经费支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依托省外高水平高校在鲁机构等载体,引进机器人领域一流学科专业;加强机器人相关专业的教育和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多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支持机器人企业深度参与省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专项和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加大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优化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机制,深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支持机器人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推广“高校招聘、校企共用”等人才共引共用新模式,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企业发挥作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创新要素保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将机器人纳入科技攻关重点支持范围,依托省级科技计划,每年实施50项左右创新项目。加强机器人标准制定、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规范机器人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等行为。用好“鲁科贷”“鲁科担”“鲁科保”“鲁科投”“鲁科融”等金融产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好山东科技大市场资源汇聚作用,常态化开展机器人成果路演,推动供需精准匹配。(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
(四)强化组织推进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推动机器人技术突破、产品开发、场景应用和产业壮大。发挥产业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机器人投资力度。落实机器人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搭建各类机器人交流合作平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交流合作。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调度进展,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落实、见行见效。(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