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重装〔2025〕19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抢抓重大机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装备〔2021〕124号)规定,现发布《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川经信装备函〔2024〕482号)仍然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8月20日。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版)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