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函〔2025〕32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省内技术储备,现就补充征集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类)技术装备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方向:
(一)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钢铁、有色、化工等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典型案例。
(二)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石膏、锂渣、冶炼渣、化工渣、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装备及典型案例。
(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
二、申报流程
(一)征集推荐。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按照逐级上报原则,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将正式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和申报资料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科研院所、相关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可直接向我厅申报。
(二)评审发布。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行业专家对上报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且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四川省2025年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目录》。
(三)推广应用。一是结合我省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进展需求,将入围《目录》的技术装备纳入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供给清单,通过专项诊断、现场工作会、供需对接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帮助企业抢订单、拓市场。二是充分发挥绿色制造技术装备供需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和研发推广中心作用,将《目录》进行线上线下常态化推广,在为开展企业咨询、服务、改造的过程中推动《目录》中技术装备落地使用。三是省、市、县联动,对采用《目录》技术装备实施改造升级的企业,指导开展国家、省级示范项目及资金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四川行政区域内。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申报的技术装备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二)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进展需求,加强对本地区列入《目录》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持续收集更新。此项工作不得违规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摸排梳理,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1、2),一式2份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于2025年10月30日前报送指定邮箱和地址。
联系人:章庆钢 028-86264871
电子邮箱:869160092@qq.com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附件:1.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类)技术装备申报材料
2.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类)技术装备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列表>>
关于补充征集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类)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