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数信函〔2025〕453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制造业智改数转,赋能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按照《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贯通天府”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依据《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管理办法》,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常态化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聚焦全省六大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常态化征集储备一批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支撑性、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在四川省内具有与从事标识服务相适应的场地、资金、人员、技术能力以及行业规模化推广应用能力,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到位。
(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成的二级节点接入四川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六)项目入库、建设、运营主体一致。已上线二级节点,需变更服务行业类别的,按入库申报程序重新提交申请。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填报。项目入库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和入库指南(见附件2)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项目入库申报单位资质及材料进行审核,本轮征集在2025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项目入库申报书(一式一份)及项目入库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文档(word和PDF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项目公布。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将联合组织申报项目论证、网上公示,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常态申报机制。本轮项目入库工作完成后,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可随时推荐入库项目。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将根据推荐项目情况,组织入库评选,公布储备库新增项目名单。
(二)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对本地推荐入库项目严把质量关,对入库项目资质条件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做到入库项目能执行、能应用、能推广。
(三)加强入库项目管理。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督促本地已入库项目按照建设计划实施,自项目入库通知印发之日起8个月内未上线形成标识解析数据的自动出库,且不得再次申请。
(四)落实服务许可制度。待入库项目建成上线并完成试运行相关指标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四川通信管理局申请并取得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
(五)做好项目变更管理。因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和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运营的,应逐级及时向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书面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五、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李田野 028-86263053
四川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 孟凡培 028-87016035
邮 箱:2955587567@qq.com
附 件:1.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入库申报书
2.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入库推荐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列表>> 川经信数信函〔2025〕453号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