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2023〕48号),支持企业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场景,根据《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成经信规〔2024〕5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即日起开始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区(市)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要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三)及时提交材料。各区(市)县汇总审查合格的项目形成《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2),于2025年10月27日前盖章并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1624。
四、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本申报指南在成都市经信局网站发布(*** /> (二)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经济合作处:陈老师61881598
申报平台技术咨询:王老师63911260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若申报被退回,请按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以免影响申报,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贴,同时追究有关企业或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三)本政策支持项目数量根据今年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未能当年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在后续年度的政策支持中予以优先考虑。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2025年度标杆场景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推荐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