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25-09-17
  • 来源:
  • 类型:通知
  • A+
    A-

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包括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支持单位范围见附件。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1.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
    (1)连续使用15年以上,且已不能适应科研工作需要的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设施的维修改造。高湿、高寒、高海拔等特殊条件下的科研用房及科研辅助设施,可适当放宽使用年限。
    (2)水、暖、电、气及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
    (3)直接为科学研究工作服务的科学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等)购置。
    (4)利用成熟技术,自主研制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或对尚有较好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所进行的功能扩展、技术升级等。
    (5)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等项目。
    2.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1)由科研院所自主选题开展的科研工作;
    (2)所属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工作;
    (3)团队建设及年轻人才培养;
    (4)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5)科技基础性工作等其他工作。
    (二)资金支持方式和申请经费。
    1.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2.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由申报单位据实申报,结合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给予支持。
    3.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数和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科研人员数、项目管理绩效、研发投入等情况,结合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采用因素法分配。每个单位最低支持10万元(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进行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
    4.本专项对申报单位匹配自筹资金无强制要求。
    (三)申报要求。
    1.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
    (1)每个单位限报1项。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陆,在线填写《四川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应提前做好项目必要性研究,进行前期勘察、设计、论证、询价等工作。申报50万元(含)以上维修改造、单台(套)价格5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购置等需报送可行性论证报告。不得重复申请购置。
    (3)申报单位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作用,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1)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陆,在线填写《四川省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书》。
    (2)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应为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资助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不低于50%。
    (3)申报单位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对本单位或本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作用。
    (4)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由院所自主确定项目并进行全流程管理。202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应在2026年3月底之前完成立项安排。
    (四)实施周期。
    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实施周期1年,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周期由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五)其它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跨部门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项目申报单位为转制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
    4.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应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二)申报书填报。
    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五)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六)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核,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三、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上午06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06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在线提交申报书及报送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
    科技厅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320室,联系方式:028—86671416,028—86663469(传真)。
    财政厅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财政厅606室,联系方式028—86720798。
    六、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5576005、86669425。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86671416。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65238305、85249950、85231642、85481881。
    七、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监督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8905。
    附件:1.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申报单位名单

    2.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申报单位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17日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