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精神,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等文件精神,科技厅在原《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人〔2020〕45号)基础上,经过调研并征求相关单位和部分科研人员意见,形成了《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在此期间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科技厅。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王老师86628533
邮箱:sckjtzc@163.com
附件:四川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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