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工信局)、公安局(分局)、工质局,有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德阳产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德经信〔2016〕221号)有效期至2018年8月3日,已于2018年8月4日到期自动失效。
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11月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请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加强监管,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文件要求。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德阳市公安局
德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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