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更好促进我区重点产业生态圈建设和产业功能区发展,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金牛府办规〔2022〕2号)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5年度金牛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资助(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单位及个人按照通知及指南要求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二)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培养中高端人才。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对象为住所(经营场所)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的不予资助。
(二)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项目合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五)提供的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三、申报流程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金牛府办规〔2022〕2号)明确的有关流程及要求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登陆“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网址:*** /> (二)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回,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2个工作日时限内一次性补齐材料。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且无法补证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申报单位打印项目申报书和相关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1份),于2025年9月17日17:00前报送至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限
申报人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7:00;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17:00。
提示:本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未完成申报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再予以受理。请各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关注审核环节审核意见,并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金牛区沙湾东二路五号智业加州大厦B座607;
联系人:知识产权科郭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8-62563610、62563592
附件:
1.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培养中高端人才项目申报指南;
4.天府蓉易享平台企业申报指引。
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住所(经营场所)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依规履行统计报表义务,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
2.申报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事故,未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当年度新获得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质押融资相关资助。
二、资助金额对通过成都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产品在开展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融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评估费、担保费、贷款利息,在获得市相关资助后,分别一次性给予出质人或其同意的借款人前述费用25%的资助。实际资助贷款利息标准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单个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1.金牛区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等)。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报告。
4.该项目已获得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质押融资相关资助的证明材料(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结果的公示:*** /> 5.2024年度缴税证明、审计报告。
6.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7.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以上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由所在单位申报,资助对象为取得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的个人,该个人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或住所、经营场所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含企业分支机构)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当前在职。
二、资助金额取得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0元/人、3000元/人、6000元/人资助。同一人同一职称只资助一次。
三、申报材料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1.金牛区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资助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3.资助对象的身份证明,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或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在申报单位近期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以上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入、培养中高端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由金牛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资助对象为该单位执业专利代理师个人,该个人在住所(经营场所)在金牛区行政区域内的同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执业专利代理师身份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即连续执业满1年以上)且当前在职。
二、资助金额对金牛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首次引入、培养的执业专利代理师,在该机构相关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资助。同一专利代理师只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材料由资助对象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1.金牛区支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资助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当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经营状态正常的证明(截屏复印件)。
3.资助对象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复印件)、当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在申报单位连续执业满1年以上的证明(截屏复印件),在申报单位近期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以上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原件。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