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

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是否适合申报
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在线咨询

  • 发布日期:2019-03-05
  • 来源:财政厅
  • 类型:通知
  • A+
    A-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19年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如数(已扣除提前下达部分,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含已预拨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藏区六项民生工程”(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等筹资计划,专项用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等支出。各地要统筹用好补助资金,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二、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科目。
  四、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5〕133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我的企业通过培育后
多久能申报成功?
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在线咨询

附件下载

我的企业可以申报什么项目?
能获得多少奖励资金?

在线咨询

百万奖励资金
培育名额,免费领取

在线咨询

我要申报

获取验证码
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