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主责单位由科技部调整至各部委,科技部负责项目总体布局、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对口主管部门均可以作为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推荐。现将有关项目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各部委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一)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1.“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1151;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1083;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合作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52。
(二)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3.“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咨询电话:010-60976516,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咨询电话:020-82099813-8002,上海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咨询电话:021-52270905;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93。
(三)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4.“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6、68207794;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高新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72。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5.“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32、58934022;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93。
(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6.“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63、88225195;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93。
(六)中国工程院
7.“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申报受理、形式审查等相关咨询:010-68104460,指南相关咨询:010-59300189;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专项办,联系电话:0531-51751106。
建议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及时电话告知省科技厅负责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1.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三批人员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能源低碳联合项目2025年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申报指引
(*** /> 4.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2025年度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及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7.中国工程院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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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