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和我省相关政策,我委牵头研究编制了《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9月11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sfgwzhc@126.com
2.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邮编210036)
3.电话:025-83390350
附件: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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