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修订)的通知》(温府规〔2025〕1号)、《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修订)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市场监管规〔2025〕1号)工作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实施产业化奖励、知识产权信息运用能力提升奖励共2个项目的前置资格认定工作,请有需要的企业按照下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前置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后将通过线上“免申即享”流程兑现。
一、2025-02〔2025〕1-01-01-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实施产业化奖励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修订)》(温府规〔2025〕1号)第一条。
(二)事项内容
对符合温江区“3+6”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高价值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版权等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评审遴选出其中的优秀项目,给予每个优秀项目不超过10万元资助。
(三)事项分类
线下完成前置资格认定程序后线上免申即享。
(四)支持对象
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企业。
(五)支持标准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发展前景,评审遴选出其中的优秀项目,给予每个优秀项目不超过10万元资助。按照项目评审结果分为三档,分别资助10万元、8万元、5万元。
(六)申报条件
1.项目已在区内实体化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具有发展前景,且2024年度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的产品销售收入达500万元。
2.本政策事项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应为有效且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专利纠纷为无效宣告类纠纷的,申报主体若能提供有效胜诉依据,则可以申报本事项。
(七)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线下提交3份以下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2.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项目报告书,包括项目概述、实施方案、目标成效等内容。
3.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可查验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明确项目近三年直接相关的实际投入费用及2024年度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的产品销售收入等信息,同时提供相关的合同、票据、支付凭证等资料作为附件。
4.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下载指南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1.请提交3份纸质材料至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102室;联系电话:028—82746023。
2.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4.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2025-02〔2025〕1-08-01-知识产权信息运用能力提升奖励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修订)》(温府规〔2025〕1号)第八条。
(二)事项内容
对开展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等促进类工作的单位,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三)事项分类
线下完成前置资格认定程序后线上免申即享。
(四)支持对象
住所或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温江区的企业。
(五)支持标准
对开展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等促进类工作的企业,根据项目经济效益及运用前景,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后,按以下标准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1.企业2024年开展相关技术领域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FTO分析、专利查新、企业微导航等,并形成分析报告,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最高3万元资助。
2.企业2024年开展上市知识产权辅导,上市成功后,按照实际支出咨询服务费金额的70%,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3.企业2024年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70%,给予最高3万元资助。
(六)申报条件
企业2024年开展契合温江区“3+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的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等知识产权促进类工作。
(七)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线下提交3份以下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等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2.2024年开展知识产权促进类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1)专利分析预警导航类需提供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FTO分析、专利查新、企业微导航报告,相应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合同及银行划款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2)上市知识产权辅导类需提供通过上市知识产权辅导,并成功上市的证明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合同书、银行划款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3)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类需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成果证明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合同书、银行划款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下载指南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4.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八)其他说明
1.请提交3份纸质材料至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大南街63号102室;联系电话:028—82746023。
2.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4.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附件:
1.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2.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