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常态化开展济南市高层次人才(技术转移领域)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济南市部分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2024〕11号),“技术转移等领域的人才,且符合《济南市部分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
二、申报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申报认定,通过济南人才网(rc.jinan.gov.cn)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等,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个人工作业绩(上述材料限PDF格式),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审核后进行提交。
联系人:成果转化与科教融合促进处江红涛电 话:51708806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