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有关企业:
现将《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5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及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投资补助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承担企业在2025年7月23日—8月23日期间,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 /> 一、技术改造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项目实际投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占实际投入比重达到50%(含)以上;2022年4月1日以后备案(审批或核准),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且已竣工(2024年4月1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竣工)的项目。
支持标准:按项目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实际投入包括设备、工具、器具、厂房修(改)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铺底流动资金)和工业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
二、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23年4月30日(含)后签订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2亿元(含)以上;项目实际投资占协议投资的比例一年内不低于10%,两年内不低于30%;项目为制造业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纳入成都市亿元以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管理;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1年内开工建设,申报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
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三、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申报
申报条件: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23年4月30日(含)后签订投资协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1亿元(含)以上;项目实际投资占协议投资的比例一年内不低于10%,两年内不低于30%;项目为制造业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纳入成都市亿元以上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管理;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1年内开工建设,申报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
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二)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和成都市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5年度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产业链支撑性龙头项目及产业链关键性配套项目投资补助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邱瑶,028-87359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