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第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二、评价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具体评价、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三、评价认定流程
(一)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 /> 四、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
3.合规经营承诺书。应涵盖《实施方案》“一、评价认定(一)基本条件”中第3条所列内容,并加盖公章。
4.申报“直通车”的企业还需提供满足“直通车”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5.评价指标相关材料(与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指标相对应的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
6.企业简介(包括企业主营业务、主导产品及创新实力等情况,不超过200字)。
7.其他佐证材料。
五、联系方式经济运行科:李长知联系电话:8750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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