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办事流程:企业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工作时间:长期开展
2.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办事流程: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工作时间:每年6-11月(具体以省科技厅官网通知为准)
3.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登录科技厅官网(***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以申报通知为准)
4.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级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登录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系统(*** style="text-align: justify;"> 市级办事流程:市科技局通过市政府网站或公文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填写并提交眉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或园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评审→公示。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5.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填提交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申请书→市科技局或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科技厅→科技厅进行资格审查→科技厅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公示→发文。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工作时间:每年组织1次(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6.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
办事流程:企业填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享受→市科技局对税务机关有异议的研发项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高新科
工作时间:长期开展
7.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和承担眉山市科技计划项目
办事流程:市科技局通过网站(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申报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并打印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纸质申报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有合作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报推荐单位审核并盖章→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纸质申报书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形式审查通过后受理→市科技局组织项目评审→推荐立项→公示→审批后下达立项文件。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计划科、高新科、农村科、条财科等项目管理科室
工作时间:每年组织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8.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和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
办事流程:科技厅通过官网发布申报通知→市科技局在网站上(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转发申报通知并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分别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style="text-align: justify;"> 责任科室:市科技局各项目管理科室、各扩权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时间:每年组织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9.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市级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
办事流程:市科技局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公文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填写并提交《眉山市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认定申报表》→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核→市科技局网站公示→行文下发并在市科技网站公告→颁发“眉山市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证书。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农村科
工作时间:每年两批(6月、10月)
10.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眉山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认定
办事流程:市科技局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公文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填写并提交申报表→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核→市科技局网站公示→行文下发并在市科技网站公告→颁发“眉山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证书。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农村科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11.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
办事流程:市科技局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公文发布申报通知→企业填写并提交申报表→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核→市科技局网站公示→行文下发并在市科技网站公告→颁发“眉山市农业科技园区”证书。
责任处室:市科技局农村科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12.支持民营企业组建眉山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办事流程:科技局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申请通知→创新联盟向注册地所在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科技局→科技局初审备案材料→科技局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公示无异议,备案。
责任科室:科技局条财科
工作时间:持续推进(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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