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及彭水自治县农特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提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永农委发〔2025〕118号)要求,制定2025年永川区消费帮扶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项目
(一)直播消费帮扶:支持企业通过直播销售农村农特产品;
(二)打造电商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培训机构、高校、高职院校等围绕数字商务、直播电商、农村电商等构建完善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电商技能提升培训,举办电商大赛;
(三)新春年货节活动:举办2025年新春年货节活动,组织我区、结对帮扶区县农特产品集中展示销售,开展电商直播,带动群众增收。
(四)电商节活动:举办电商节展会活动,组织我区、结对帮扶区县农特产品集中展示销售,开展电商直播,带动群众增收。
二、支持对象及支持标准
(一)直播销售农特产品帮扶
支持条件:企业通过直播网上销售农村农特产品,且持续经营至今,通过网上销售我区或彭水自治县农特产品总额12个月不低于100万元。(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中的连续12个月)。
项目费用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二)打造电商人才培训基地
支持条件:基地应在重庆具备固定的教学场所和相应软硬件设施,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教学体系,已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2年以上;对在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12个月)共开展不低于210个课时,培养电商人才500人次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
项目费用总额不超过总额10万元。
(三)新春年货节活动
主要内容:经公开采购,确认中标单位承办消费帮扶展示展销活动,销售展示永川区、彭水自治县扶贫产品,同时给予彭水自治县扶贫企业来永参展补贴。
用于消费帮扶展会总费用不超过35万元。
(四)电商节活动
主要内容:经公开采购,确认中标单位承办消费帮扶展示展销活动,销售展示永川区、彭水自治县扶贫产品,同时给予彭水自治县扶贫企业来永参展补贴。
用于消费帮扶展会总费用不超过4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向区商务委提交申请,区商务委进行审核,并提请委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拨付补贴或费用。申请时资金拨付应分别提交以下资料(一式3份,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直播销售农特产品帮扶
1.根据直播“支持条件”提供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网上销售农特产品的佐证资料,如网上销售截图、导图、发票、收据、活动方案等;
4.直播销售现场图片。
(二)打造电商人才培训基地
1.根据“支持对象”提供情况介绍;
2.固定的教学场所和相应软硬件设施,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教学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相关培训2年以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12个月)共开展不低于210个课时,培养电商人才500人次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的佐证资料,如培训方案、签到表、活动照片等。
(三)新春年货节活动
1.询比相关资料(如响应文件、执行合同等);
2.展会详细方案、现场图片、总结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会展经费发票;
5.彭水自治县扶贫企业参展名单。
(三)电商节活动
1.询比相关资料(如响应文件、执行合同等);
2.展会详细方案、现场图片、总结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会展经费发票;
5.彭水自治县扶贫企业参展名单。
四、申报时间
直播销售农特产品帮扶项目、打造电商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新春年货节活动、电商节活动以项目实际实施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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