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版)》(温新科发〔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2025年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
二、申报时间
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20日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场地证明,提供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文件等佐证材料。
(三)根据入驻企业(团队)情况汇总表,提供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及孵化协议复印件。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提供不少于35%在孵企业在温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入孵的科技型成长企业近两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佐证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0%。
(四)根据认定办法中毕业企业认定条件,提供毕业企业证明材料。
(五)根据专职孵化服务人员情况表,提供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及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六)根据公共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提供申报单位自建、引进或整合公共服务机构,提供机构注册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相关获批文件、证书或协议。
(七)根据创业导师明细表,提供创业导师聘书、双方签订的协议。
(八)根据活动组织情况表,提供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方案、简报、活动照片、参会签到表。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填报
按照《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版)》中申报条件填写附件《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申报书》,准备申报资料,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本提交至邮箱kjjscjr@163.com。
(二)项目审核
区科学技术局业务科室进行初审;聘请专家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复审;复审名单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园区意见;由区科学技术局对审定后的名单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审定通过,予以发布。
(三)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递交到区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科(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41404办公室)。
注:《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申报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每类佐证材料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装订顺序按本通知要求的资料清单顺序装订。材料可采用胶装、线装方式,不能采用订书钉、拉杆式包装,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整改后受理。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区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科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82744546
附件:
1.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办法(2024年修订版)
2.成都市温江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申报书(2025年度)3.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说明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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